中心店(省级代理)
中心店以签定合同为准每年一次,返利每月清算,年终进行奖励。省级代理商年度销售额和实际完成提货额低予1000樘,以及出现负增长的代理商不享受年终奖励。具体奖励措施:(正式经销商可按年销售量分解为月度销售量,返利可以按月度销售量提成)
(1)、年销售6000樘门(樘:一门一锁合计为一樘)以上,按总提货额2%返利,另外奖价值30万元的轿车一辆。
(2)、年销售4000樘门以上,按总提货额的1.5%返利,另外奖价值20万元的轿车一辆。
(3)、年销售额2000樘门以上,按总提货额1返利,另外奖价值10万元的车一辆。
(4)、年销售额1000樘门以上。按总提货额1%返利。
(5)、年销售额10000樘门以上,另作特殊奖励。
(6)、省级总代理在年度商业运作过程中,对渠道建设表现突出、年度业绩最高、且无客户投诉者,公司会在年度经销商会议上给予“优秀省级总代理”称号,并奖励5万元。(注:中国区设十名)。
(7)省级总代理在一年内开设十家以上样板形象店(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),公司给予“样板店形象特别奖”奖金为2万元。
(8)省级总代理在年度商业运作过程中,对公司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,并被公司设计部采纳,公司给予“新产品开发信息建议奖”,奖金为5000 元-5万元人民币。
(9)省级总代理在年度商业运作过程中,连续三个月进货数量在公司规定的进货目标两倍以上,公司给予“超额进货奖”奖金为2万元人民币。